药事管理学教材及要点
7.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处方管理
一.处方具有法律上、技术上、经济上的意义。
由处方前记、正文、签名三部分组成。
二、处方类别: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2.急诊处方: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4.普通、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第二类精神药品右上角标注“精二”
三、处方限量
普通处方:七日量;超此剂量需经批准;慢性病酌情延长
急诊处方:三日量
特殊管理药品
四、处方保管
普通处方1年,特殊管理药品遵循规定。
五、调配处方和发药 :配方做到“四查十对”
四查: 十对:
查处方; 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 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
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 对临床诊断
六、调剂工作流程
收方——审方——调配——复核——发药(指导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