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评审必须要有用户或用户代表参与,同时还需要包括项目的管理者、系统工程师、相关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市场人员、维护人员等。在项目开始阶段就应当确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评审必须要有哪些人员的参与,否则,评审可能会遗漏部分人员的意见,导致需求的缺失。
对需求的评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完整性:每一项需求都必须将所要实现的功能描述清楚,以使开发人员获得设计和实现这些功能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
正确性:每一项需求都必须准确地陈述其要开发的功能。
一致性:一致性是指与其它软件需求或相关标准规定不相矛盾。
可行性:每一项需求都必须是在已知系统和环境的限制范围内可以实施的。
无二义性:对所有需求说明都只能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解释,由于自然语言极易导致二义性,所以尽量把每项需求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出来。
健壮性:需求的说明中是否对可能出现的异常进行了分析,并且对这些异常进行了容错处理。
必要性:每项需求的制定都是必要的且能够追溯的。
可测试性:每项需求都能通过设计测试用例或其它的验证方法来进行测试。
可修改性:每项需求只应在软件需求说明书中出现一次,这样更改时易于保持一致性。
可跟踪性:应能在每项软件需求与它的根源和设计元素、源代码、测试用例之间建立起链接,这种可跟踪性要求每项需求以一种结构化的方式编写并单独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