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应采取强制性原则,可以综合个人健康、收入情况,对起付线、报销比例进行调整。 2017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黄思文 - 2020年03月5日 星期四 18:43 回帖数:0 强制性是我国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我个人没有表示异议。但是国家也在强制性的大原则下,做出了人性化的调整,如针对生活费较低、健康状况较差的老年群体而言,实行更低的起付线、更高的报销比例等。 永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