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肝损伤驱动的多器官损伤或衰竭
(2)诊断:
①急性肝衰竭:无基础病或在稳定控制的基础病的情况下,2周内出现2级以上肝性脑病为特征的肝衰竭以及出现其他系统的功能障碍(肝脏系统总胆红素≥85uM,凝血系统INR≥1.5,肾脏系统肌酐>133uM或升高50%,中枢神经系统出现肝性脑病,呼吸系统氧合指数<300或需要呼吸支持,循环系统平均动脉压≤70mmHg或需要升压药)
②慢加急性肝衰竭:在慢性肝病(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基础上,4周内出现急性肝衰竭失代偿(出现腹水、肝性脑病、胃食管静脉曲张等)和其他系统功能障碍
③慢性肝衰竭:肝硬化基础上,出现慢性肝功能失代偿和其他系统功能障碍
(3)治疗原则:综合管理、病因治疗、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器官支持治疗、肝脏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