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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采取强制与自愿混搭原则

应该采取强制与自愿混搭原则

2017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胡淑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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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强制?

1.为了解决三类人。一类是对保险知识一无所知、压根不知道要给自己办保险的人。这种人,就算商业保险缴费很低,但出于信息闭塞等等原因,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第二类,是抱着侥幸心理保险省那么小钱、最后不幸得大病家破人亡从而成为了社会稳定人;而第三类,是已经生了大病,商业保险机构出于风险考量不给其参保的人。这三类人,光靠商业保险是完全罩不住的。为啥罩不住?因为商业保险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保民“自主、自愿”。第一类人没法自主、第二类人不自愿、第三类人有心没条件......而这正是三种人占了全国人口的一大部分。

2.国家体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防止大多数人因病返贫,也是为了平等和工正。

3.强制性医保可以很好的解决逆向选择问题。身体健康的不会想参加医保,想参加医保的都是些身体有问题的,这样一来,政府财政很可能会破产。

为什么不能完全强制?

1.若强制参保必然会遭到群众们的反弹。而不仅是民愤,更可怕的在于强制参保带来的道德风险——反正我有保险,我就能使劲作把自己身体搞差。这样反而变相地增加了政府开销。

2.强制参保也增加了那些真正的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农村税费改革了那么久就是为了省那么点钱,医保强制一缴费,好不容易减轻的负担又背上了。

3.任何强制性政策都有个大缺陷---缺少来自群众的制约和纠偏。群众们没有了自愿选择权,自然无法用行为对政策的合理性有效性产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