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了此次疫情不法商家囤积口罩,哄抬物价、大发国难财的不法行为,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面前,总是有一部分人没有把握谁先谁后的问题。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明白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要以国家利益为优先,然后兼顾个人利益,绝不能以保一己之私而损害国家利益。但是国家利益优先并不意味着牺牲一切,而是以一种理性的角度来看,不能越过红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正值抗美援朝战事紧张的年头,前方浴血奋战的志愿军部队急需医药物资。由于当时的美帝及西方国家,对新生的人民政权实行经济封锁,直接影响了部队作战,危及士兵的生命。康年利欲熏心,一边拖延不交货,不顾志愿军5次催货,竟拿些冷热水袋、玻璃片等前线不需要的存货,甚至已生锈的医疗器械,发往前线应付,贻害志愿军伤病员的治疗。新中国成立初期奸商王康年骗取志愿军购药巨款,只想到自己谋取利益,无视国家利益。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利益就代表着、体现着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终极统一。没有国家的利益就谈不上个人的利益;千千万万个人的公共利益就汇集成为国家的利益。社会主义国家与国民的关系是新型的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国家是为维护广大人民群。每个公民也应该尽自己的力量维护集体利益。
新中国成立初期,王康年借西药供应紧缺之机,空头承接志愿军、华东荣军学校等定货。同时,他用贿赂、腐蚀干部等手段进行投机、诈骗;偷漏国家税收,骗取、拖欠国家银行大量贷款,私套外汇,使国家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都遭受严重损失。
国家利益是最大多数人民的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集体利益是集体范围内一部分人民的利益。集体利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机关、学校、企业的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则是作为国家和集体中的一个成员的利益,是指个人的一切需求及其满足需求的条件的总和。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必须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要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情况下,个人应当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甚至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献出宝贵的生命。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更不意味着对个性的束缚和对个人利益的抹煞。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是要求我们在处理三者的关系时,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第二,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强调国家和集体要尽力保障满足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获得全面和充分的发展。我们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要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忽视个人正当利益、忽视个人能动性的重要作用的现象,这是不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的,是极为有害的。第三,从根本上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和辩证发展的。国家和集体利益体现着个人的长远的根本利益,是国家和集体中每一个成员的正当合理利益的有机统一,每一个成员的正当个人利益又是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本身就蕴涵着个人正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