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新中国成立初期奸商王康年骗取志愿军购药巨款

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回复: 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2018康复治疗学岳薇 -
回帖数:0

新中国成立初期,王康年借西药供应紧缺之机,空头承接志愿军、华东荣军学校等定货。同时,他用贿赂、腐蚀干部等手段进行投机、诈骗;偷漏国家税收,骗取、拖欠国家银行大量贷款,私套外汇,使国家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都遭受严重损失。

国家利益是最大多数人民的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集体利益是集体范围内一部分人民的利益。集体利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机关、学校、企业的利益也是一种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则是作为国家和集体中的一个成员的利益,是指个人的一切需求及其满足需求的条件的总和。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关系,必须把握以下三点:第一,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要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情况下,个人应当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甚至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献出宝贵的生命。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更不意味着对个性的束缚和对个人利益的抹煞。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只是要求我们在处理三者的关系时,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第二,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强调国家和集体要尽力保障满足个人的正当利益,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获得全面和充分的发展。我们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要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忽视个人正当利益、忽视个人能动性的重要作用的现象,这是不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的,是极为有害的。第三,从根本上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和辩证发展的。国家和集体利益体现着个人的长远的根本利益,是国家和集体中每一个成员的正当合理利益的有机统一,每一个成员的正当个人利益又是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本身就蕴涵着个人正当利益的发展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