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程,可以将肝硬化分为代偿期肝硬化和失代偿期肝硬化:
代偿期肝硬化,肝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在临床上无明显的肝功能损害表现,仅在肝脏组织学上有明显的病理改变,需要进行肝脏穿刺病理学检查区分,如肝脏大小不等、肝脏表面结节性增生、肝小叶结构紊乱等。患者处于肝硬化代偿期,一般经过积极的治疗和控制可逆转病情,是以延缓肝功能失代偿、预防肝细胞肝癌、争取逆转病变为目标。
失代偿期肝硬化,肝硬化发展到一定程度,超出肝功能的代偿能力,临床上出现了明显的肝功能和门静脉高压所致症状和体征,并且病理检查可以发现肝脏组织学变化,如假小叶形成、纤维化等。患者的肝功能损害已经比较严重,否则容易引起严重的并发症,如肝腹水、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等,需要及时进行治疗,以改善肝功能、治疗并发症、延缓或减少对肝移植的需求为目标。
对肝硬化病人的治疗效果的目标与肝硬化病程的进展有关,因此根据病程分级管理肝硬化患者,能够更有效得达到治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