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肝衰竭的定义
肝衰竭是由于肝细胞受到广泛、严重损害,导致机体代谢功能发生严重紊乱而出现的临床综合征。它可以发生在许多严重的肝脏疾病过程中,症候险恶,预后多不良。根据病理组织学特征和病情发展速度,肝衰竭可被分为四类:急性肝衰竭、亚急性肝衰竭、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和慢性肝衰竭。
二、肝衰竭的诊断
急性肝衰竭的诊断标准是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Ⅱ度及以上肝性脑病,有厌食、腹胀、恶心、呕吐等严重消化道症状,血清总胆红素每日上升≥17.1μmol/L,肝脏进行性缩小。
亚急性肝衰竭的诊断标准是急性起病,2~26周出现极度乏力、腹胀、恶心等症状,凝血酶原活动度≤40%,血清总胆红素≥10倍正常上限。
慢性加急性或者亚急性肝衰竭的诊断标准是有急性黄疸加深、凝血功能障碍等肝衰竭表现,可合并包括肝性脑病、腹水、电解质素乱、感染等并发症,以及肝外器官功能衰竭。
慢性肝衰竭的诊断标准是在肝硬化基础上,缓慢出现肝功能进行性减退,血清总胆红素升高。
三、肝衰竭的治疗原则
肝衰竭的治疗原则是立即抗休克、保证细胞氧供和血流灌注、减轻肝功能负担、清除有害因子、挽救肝细胞、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预防并发症、积极抗感染。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支持治疗:卧床休息,减少体力消耗,减轻肝脏负担。加强病情监护,防治并发症。
对症治疗:对症处理,如止血、退黄、降酶等。
病因治疗:针对不同病因采取相应的病因治疗措施。如抗病毒治疗、戒酒等。
营养支持治疗:给予高热量、高蛋白饮食,静脉输注白蛋白或血浆等。
人工肝支持系统:适用于重症患者,可以暂时替代肝脏功能,为患者赢得治疗时间和机会。
肝移植:适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肝衰竭患者,是目前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